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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大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复制链接]

蒙跑体育 | 2022-11-29 13:01 1516 0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大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临政发〔202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体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体育强省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体育在“践行沂蒙精神、加快三个转变、奋力在全国革命老区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中的重要作用,以高水平办好第26届省运会、第12届省残运会为契机,统筹推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化体育大市建设步伐,为体育强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筹办省运会、省残运会重大机遇,围绕建设体育大市目标,坚持以全民健身为根本、竞技体育为引领、体育产业为支撑、体育文化为灵魂,着力解决全市体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持续提升体育工作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沂蒙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到2026年,体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体育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体育大市目标基本实现。

——全民健身蓬勃发展。建成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设施成为城市现代化的明显标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以上。体育运动逐渐成为群众良好生活方式,全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体育助力高品质生活作用有效发挥。

——竞技体育进入全省前列。竞技体育整体竞争力不断增强,省运会金牌数与经济发展位次相匹配,力争实现奥运会奖牌突破,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体育产业做大做强。体育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以上,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之一。

——体育融合发展成效显著。青少年体育全面发展,体育文化更加繁荣,体育边际效益放大,社会力量办体育蓬勃发展,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大体育”发展格局基本完善。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统筹第26届省运会、第12届省残运会办赛需求和赛后管理运营,做好比赛训练场馆规划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和体育工艺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市体育场馆功能布局。采用社会化、市场化等运作方式优化提升滨河健身长廊,利用城市空闲场地增建一批“金角银边”健身设施,以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体育公园、多功能健身场所等为依托,在社区打造“10分钟健身圈”。持续实施县级“四个一”(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游泳馆)、乡镇“四个一”(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社会足球场)工程,加强农村健身设施建设。落实新建居住小区体育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政策,推动老旧小区配建体育设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政府)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创建国家全民健身模范市、县(区)。按照“经常化、特色化、大众化、生活化”要求,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持续举办临沂马拉松、沂河体育节等体育节会活动,打造“红色沂蒙”赛事品牌。办好群众性“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系列赛事,开展冰雪、网球、电子竞技、轮滑、街舞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体育活动,积极举办社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落实推广工间操、举办职工运动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

3.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体育俱乐部为主体、全民健身站点为阵地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制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升协会、俱乐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科学健身服务。积极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设全民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动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配备专兼职体育管理人员。支持在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中设立健康驿站,探索开展社区医生与社会体育指导员交叉培训,提升健身指导技能水平。完善全民健身互联网平台功能,提升智慧体育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提升行动

4.优化项目布局。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引领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对接国家奥运优势项目和山东省全运重点项目,培育田径、自行车、乒乓球、橄榄球、射击、赛艇皮划艇、游泳等优势项目群,打造具有全国、全省竞争力的体育强项。发挥我市传统项目学校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橄榄球、手球等集体项目,持续打造临沂一中篮球、郯城一中女足等校园体育品牌。对接省运会项目设置,巩固提升举重、摔跤、跆拳道、武术等传统项目,填补跳水、体操等空白项目,创新发展击剑、攀岩、霹雳舞等新兴项目,集约高效发展冰雪竞技运动,力争第26届省运会全项目参赛,实现金牌新突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5.完善训练体系。发挥市体校培养后备人才主渠道作用,以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标准,持续改善办学训练条件,建好二期工程,推进市体校专业化建设,提升科学训练水平。按照“体教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思路,改革县级体校办学模式,加强管理扶持,提升建设标准,引导县级体校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力争县县都有“拳头项目”,夯实后备人才培养基层基础。大力实施竞技项目进校园,引导体育协会、俱乐部开展竞技训练,推广“市队校办”“市队协会(俱乐部)办”培养模式,整合资源补齐竞技体育训练短板。按照“目标考核、扶优扶强”的原则,每届省运会周期内认定一批市级后备人才基地,根据财力情况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6.抓好队伍建设。通过招聘、返聘等形式,多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教练员,提升现有中青年教练员业务素质,着力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拔尖型教练员人才。加强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到2026年市体校在训人数达到2000人,县级体校及社会力量在训人数达到3500人,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运动员队伍。实施重点队员培养工程,完善参加重大体育比赛激励政策,提升向国家队、省队输送人才数量质量。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积极向省级以上赛事选派优秀裁判员,打造一支临沂籍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队伍,争取省运会每个大项都有临沂籍裁判员执法执裁。建立健全市级体育科研机构,加强竞技体育管理人员建设,强化复合型教练员团队建设,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7.健全竞赛体系。积极举办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力争每年承办5-10项国家级、省级赛事,1-2项国际级体育赛事。优化市运动会赛制和项目设置,在年龄结构、项目设置上与省运会保持衔接,提升竞赛规模和办赛水平,更好发挥选材功能。举办好市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少年儿童锦标赛,推动各县区积极举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调动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构建具有临沂特色的多元化竞赛体系,为优秀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搭建平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

8.完善产业体系。加快形成以体育培训、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体育用品制造业和体育商贸物流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积极承办国际级、国家级运动赛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商业性赛事,推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赛事产业开发,满足群众对高水平体育赛事的观赏需求。推动兰山、沂南、郯城等体育产业基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企业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应用,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体育品牌。发挥临沂商贸物流优势,提升中国体育用品城影响力,持续办好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9.壮大市场主体。整合体育产业资源,组建临沂体育产业集团。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引进知名体育龙头企业入驻临沂,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园区)。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强的本土体育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微体育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开展体育消费季、体育夜经济等活动,争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优化体育营商环境,完善体育行业信用体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体育消费权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10.推动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挥红色沂蒙、生态沂蒙、亲情沂蒙旅游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路线,创建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发展雪山彩虹谷、朱家林、红石寨、压油沟、蒙山健身步道、岱崮地貌、蛟龙航空乐园等体育旅游体验项目。促进“体育+教育”融合,积极开展体育夏令营、训练营活动,激发青少年运动兴趣,做大体育培训产业。促进“体育+文化”融合,挖掘体育赛事、体育名人示范效应,做强体育文化节庆活动,培育体育文创产业。促进“体育+卫生”融合,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运动康复等服务业态,培育一批体卫融合服务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青少年体育全面发展提升行动

11.深化体教融合。大力培养体育教师,落实中小学体育教练员岗位,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办好全市学校体育联赛,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积极开展游泳普及和体育项目冬、夏令营活动,强化防溺水、青少年近视、超体重的体育干预。健全各级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与有关高校人才贯通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12.加强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按照“一校一品牌、校校有项目”的要求,开展体育特色学校创建,打造一批校园体育品牌。鼓励发展校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引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专业人员进学校指导体育锻炼。加强市级、县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选认定,完善扶持政策,鼓励中小学校争创省级、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沂蒙体育文化建设提升行动

13.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和传播。把弘扬体育精神和传承沂蒙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树立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典型,评选临沂“体育达人”,讲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故事,丰富沂蒙精神传播载体和平台。以承办第二十六届省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积极宣传省运文化以及临沂城市文化、人文文化。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广泛宣传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明办、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政府)

14.推动体育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流活动,扩大与全国革命老区、鲁南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城市的体育合作交流,探索建立鲁南体育发展联盟、淮海体育协作机制,搭建体育互动交流平台。探索竞技体育备战训练、技术人才引进跨地区合作,拓宽优秀运动队外出训练渠道。依托重大赛事活动加强国际国内体育交往,提升临沂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六)实施体育治理能力建设提升行动

15.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体育”发展格局,完善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等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开办职业体育俱乐部、创建品牌赛事。紧盯体教融合、足球改革、冰雪运动等国家重大体育发展战略措施,加大体育法治和政策研究力度,完善体育法规、制度、标准建设,提高依法治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16.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体育领域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事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加强体育领域服务监管,推动建立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体育监管体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17.加强数字体育建设。加强体育数据整合和共享管理,建立健全专题数据库,推进体育领域“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为市民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18.加强体育风险防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加强体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完善安全办赛标准规范,落实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和赛事“熔断”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体育场馆安全、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安全和竞技射击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反兴奋剂斗争。(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对体育工作领导的制度规定,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体育大市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把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推进,充分履职尽责。体育、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推进落实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体育大市建设目标。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县区政府要科学制定本区域落实体育大市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要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完善配建标准和评估体系。

(三)强化人才培养。制定实施体育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健全符合体育行业特点的人才考录制度,完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人员奖励激励机制,落实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加大体育科研、运动康复、体育竞赛管理等专门人才培养。

(四)强化评估指导。建立目标任务落实评估制度和分解评价机制,加强对体育大市建设目标任务的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措施落地,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建的体育工作格局。

(五)强化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对体育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体育大市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宣传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宣传好承办省运会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体育大市建设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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